申根签证类型
旅游签证
- 旅游申根签证允许以休闲或探亲访友为目的访问申根地区的任何国家。旅游申根签证持有人可以在申根地区停留在签证上指定的天数,在6个月内不得超过90天。在签证允许的期间内,持有人不得从事任何盈利活动,除非签发的签证另有规定。
- 商务申根签证:
这种签证类型的持有人被允许在目的地国家进行商业活动。任何对他/她商业活动的限制将在签证上说明。
- 学生申根签证:
这种签证类型的持有人可以在录取学校所在的国家停留和学习。该签证持有人不享有永久居留权,并受到某些限制。
- 工作申根签证:
该签证类型的持有人可以在申根地区选定的国家停留和工作。欧盟公民和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以色列、日本、新西兰和瑞士公民可以在进入申根区时申请居留/工作签证。上述国家的公民不需要签证即可进入申根地区。
- 过境申根签证
种类型的签证可以作为以下情况签发
- 在申根地区机场过境的A类过境签证。签证持有人不允许离开所谓的过境区机场,或者
- 有效期为5天的B类过境签证,允许持有人通过申根地区前往申根区以外的目的地国家。
根据旅行的目的,申根签证可以发放为:
- A类 – 机场过境的过境签证
- B类 – 有效期为5天的过境签证
- C类 – 在任何申根地区国家短期停留的签证。允许访问的时间在签证上标明。根据旅行的目的,签证可能是:
- 单次入境。 在申根地区的任何国家只允许一次入境。离开申根地区后,即使签证仍然有效,也不允许再次入境。
- 两次入境。 该签证持有人有权入境申根地区两次,有效性在签证上标明。从申根地区第二次出境后,即使签证仍然有效,也不允许重新入境。
- 多次入境。 该签证不限制进入申根区的次数。但是,其有效期限为六个月内最多90天。第一次进入申根区的日期被视为签证有效期的第一天。如果停留时间较短并重新进入申根区,则停留天数累积最多不超过90天。
- 受限领土有效性签证 : 这种类型的签证持有人只能进入特定的申根区国家或申请签证时指定的国家。这类签证是在特殊情况下签发的,比如出于人道主义目的。
- D类 – 这是针对特别情况签发的国家签证,用于在申根区国家学习、居留或工作的目的。这个签证可能是:
- 单次入境签证 – 适用于在特定时间段后不需要在申根国家停留的人,或者
- 多次入境签证,允许持有人多次重新进入签发签证的申根国家。这种类型的签证适用于以下情况:
- 学习长达一年,有延长的可能性;
- 从事教育或科研工作,适用于本人和近亲亲属;
- 前去从事专业活动的专家;
- 紧急情况,比如疾病医疗,仅限指定时间段。